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05-18
第三十二条 加氢站加氢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加氢站应指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加氢作业监护,每部加氢机应有一名以上操作人员;(二)操作人员应站在车辆侧面引导车辆进站,并与加氢岛保持安全距离;(三)检查车辆储氢瓶...第十四条 加氢站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加氢站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或专业主管部门划定、审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和控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