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2023-10-27
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招标过程中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银行授信证明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