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7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人大网2018-07-17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围村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来源:中新网2018-07-17
修改第五章法律责任,提高罚款额度上限。促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扩大法定要求开展信息发布的城市范围,增加对企业信息公开的要求,填补现行法对企业信息公开法律规定的空白。
来源:国金证券2018-07-17
六是法律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主动承认治理工作存在上热、中温、下冷 现象,污染治理压力和责任逐级递减及政热企冷等问题较为突出。
来源:智慧环卫联盟2018-07-17
所以,应明确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裁机制。...问题五:针对性、可操作性差谈及我国现有垃圾分类法律规定在现实中执行力较差的问题,缺乏法律责任规定、立法技术较为落后是主因。
在法律责任一章,《实施办法》对违反餐饮油烟、烟尘污染防治,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违法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转至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中国濂溪2018-07-17
十二、法律责任1、区房屋征收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规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华夏时报2018-07-16
双方的争议点除了地块是否被污染外,还有法律责任的界定。玉泉区法院认为,根据竞拍合同书,乙方(赫邦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手续进行了必要的了解查看,一经报价,就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手续。
来源:司法部2018-07-16
(八)完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制度的修改,同步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增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等民生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计量失准未更换的法律责任,删除了能源计量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增加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校准机构聘用不得从事计量技术活动的人员的法律责任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3
对上述行为,省详查办将视其情节采取约谈、通报、暂停调查任务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将其从名录中删除,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地在工作过程中若发现专业机构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泄露敏感数据信息,以及专业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存在严重问题的,或出现分包、转包等情况的要及时上报,一经查实将从名录中退出,不再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危废圈2018-07-13
其实,处理这些危废以及污染场地项目的法律责任是要终身追究的。说到追责,於博士还介绍了异地倾废的问题。近年来,媒体曝光了部分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一些工业企业向部分内陆省份转移、倾倒危废的违法现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2
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扬尘污染防控法律责任和管控要求,各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各镇办场园区要对辖区内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
来源:南方能监局2018-07-12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售电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理:(一)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的;(二)滥用市场操纵力或以价格联盟方式操纵交易或交易价格的;(三)有不正当竞争
来源:湖南长沙市政府网2018-07-11
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售房时将相关情况明确告知购房者,未尽告知义务的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五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在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资供应商、供电企业等有关单位或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部门应依法将其违规行为曝光公示;违反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7-11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援引条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条【违反禁煤区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向禁煤区运输或者在禁煤区内储存、销售、燃用散煤或者煤制品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没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转致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排污单位未即时采取应急措施,导致污染扩大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污染单位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来源:全国人大2018-07-11
四、意见和建议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六)法律责任不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主动承认治理工作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污染治理压力和责任逐级递减及政热企冷等问题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