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分别明确不予处罚具体情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行政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指导意见》。...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8-01
因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实施按次处罚的,每次处罚决定信息应当分别计分、累计计算信用分值。评价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更新调整的,相应评价指标从其最新规定。...(二)b级:生态环境信用分值60分(含60分)-90分;或生态环境信用分值90分(含90分)及以上,但5年内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同时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3年内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来源:重庆发布2023-08-01
或者拨打消防举报投诉电话96119,我们会派防火监督人员到现场核查,如果属实,会按照消防法对违规占用、堵塞人员(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市电力公司推出“一起节电”活动如何参与?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2023-08-01
对发现问题溯源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溯源情况及时查处,发现私自在禁煤区违法销售散煤的,实行停业整顿。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08-01
7月18日,山西运城市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处罚公告显示,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大王镇小花村土地5.04亩,进行光伏升压站建设,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07-31
各地要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纳入日常文明施工巡查的范围,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的检查力度,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07-31
(3)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5.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代表和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2023-07-31
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人大2023-07-31
第四十二条 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加强与规划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绿化市容、水务等部门共享和利用国土空间管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数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监管水平
来源: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23-07-31
十五、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2023-07-31
第三十九条(合规指导) 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能源企业合规行政指导,制定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处罚指南,推动建立常州市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和新能源产业仲裁机构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07-28
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创新方式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涉嫌犯罪的等情况,要及时将线索移送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来源:定州市人民政府2023-07-28
适时启动相关工作,提出停车占位不充电行为认定方式,明确具体处罚标准和惩戒措施,纳入个人诚信机制,为充电车位管理提供保障。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3-07-28
次,越界开采量达44.92万立方米;山林建筑材料公司2016年至2019年因越界开采被处罚4次,越界开采量达20多万立方米,2021年9月又越界开采1万立方米。...黑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未有效开展表土剥离工作,直至2021年7月才制定表土剥离的执行标准,自然资源部门从未对未开展表土剥离的建设项目实施处罚,农业农村部门基本没有过问剥离表土再利用情况。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3-07-28
对超标排放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四、政策措施8.调整城市禁燃区范围。
来源: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3-07-28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本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来源:佛山生态环境2023-07-27
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15万元。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07-27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