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2019-12-02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引进海外人才,提升国际高端要素集聚能力。
来源:新华社2019-12-02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9-11-29
详情如下:关于征求《四川电力市场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函各会员企业:为进一步推进四川电力市场建设,规范四川电力市场交易,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四川能源监管办起草了《四川电力市场监管实施细则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9-11-28
原告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永康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2019-11-28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19-11-27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2019-11-27
东北能源监管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一是通过解释说明,澄清事实,使当事人消除了误解;二是通过协调督促,加快电能质量问题的解决,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三是通过监管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纠正了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宁夏发改委2019-11-27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切实保护国家电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委托,宁夏发展改革委对国网宁夏电力公司2015-2018年输配电定价成本进行了实地监审,于10月初将审核结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来源:中国政府网2019-11-25
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有效推动我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十五)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完善涉外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国驻外使领馆知识产权对外工作。
来源: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市供电分公司2019-11-25
全面开展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约用电,窃电违法行为,把临时用电、高损耗、月电量突增陡减、有违约窃电史等客户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充分利用夜间、周末等特殊时段进行突击检查,规范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和电力客户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供用电环境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19-11-21
详情如下:新疆电网2019年11月公用火电企业(第二次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发布通知为了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疆能监办《关于印发新疆区域发电企业发电权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新监能市场
来源:华东能监局2019-11-21
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安徽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做好相关监管工作,维护售电市场秩序,进一步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2019-11-21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9-11-20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家鼓励商用密码从业单位采用商用密码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升商用密码的防护能力,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来源:格隆汇2019-11-19
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来源:中毅咨询2019-11-19
对特许经营项目的竞标人未能赢得招标从而主管部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53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对“不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或者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11-18
附件:3.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附件:2.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2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国家能源局行政强制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附件:1.国家能源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国家能源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国家能源局行政检查工作,维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