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经济2016-03-09
所谓部门协同研究,即环境法、能源法、经济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部门法,要对碳交易市场风险监管问题作出立法上的回应,特别是制度的创设、制度的衔接,从而构建出一套面向实践的、协同的碳交易市场风险多元监管法律机制
来源:新华网2016-03-09
虽然《可再生能源法》早已颁布,但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始终没有明确。煤炭作为主体能源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高消费比例的认识,仍然根深蒂固。
来源:法治周末2016-03-09
同年8月,德国政府更新了《可再生能源法》,对光伏发电大力补贴,使其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大幅上调并定下了时间表。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6-03-09
全国人大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第24条,并督促有关部门修改配套法规,明确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是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唯一来源,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审核监管,取消用国家财政年度专项资金补偿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的规定
来源:国际在线2016-03-08
朝鲜在2013年制定了《再生能源法》,法律规定要积极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解决电力问题、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从而实现国土环境保护。
来源:能源新时代2016-03-08
自备电厂必须是最经济的电能来源,水利电力能源法明确规定不允许以避交电网费为目的修建自备电厂。...虽然阿省电力事业法要求所有电力买卖必须经过电力库,阿省的水利电力能源法(hydroandelectricenergyact)赋予阿省公共事业委员会审批自备电厂的权限。
来源:新华网2016-03-0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3-08
监察依据:《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监察依据:《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1号)。监察对象:全省三甲医院。
来源:能源情报2016-03-08
补贴缺口至少300亿元《可再生能源法》提出对可再生能源实行政策性补贴机制。在补贴支持下,产业发展迅速,风电和光伏发电实现了大规模开发利用。...针对可再生能源附加审核和拨付部门推诿现象,靳保芳建议调整补贴资金管理机制,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四条,修改配套法规,明确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是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唯一来源,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审核监管,杜绝主管机构推诿现象
来源:明阳集团2016-03-08
《清洁电力法》的立法将极大的把过去的《电力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的短板和不完善的地方补充完善起来。...张传卫:同时,我们也建议建立《可再生能源法》。我们认为在十三五期间要制定《清洁电力法》。把绿证、能源互联网和九号文件明确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新旧能源的使用方式、管理和责任、义务用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
来源:新华网2016-03-07
《清洁电力法》的立法将极大的把过去的《电力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的短板和不完善的地方补充完善起来。...同时,我们也建议建立《可再生能源法》。我们认为在十三五期间要制定《清洁电力法》。把绿证、能源互联网和九号文件明确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新旧能源的使用方式、管理和责任、义务用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
来源:光伏电站技术探讨2016-03-07
2006年首先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即开始谋划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微能源2016-03-07
业内专家指出,生物质发电是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方式,有关部门应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业内专家指出,生物质发电是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方式,有关部门应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6-03-07
然而在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和崭新机遇面前,我们却并未统一思想,虽然有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也走在世界前列,但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始终没有明确。
来源:南平环保2016-03-04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行了修订,明确部署了我国建筑节能立法的框架蓝图,使建筑节能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
来源:能源情报2016-03-04
从可再生能源法逐步退却,倒是希望现管真正能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利用。...不过从2012年就参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设计的人士称,从配额制退回到指导意见,是从可再生能源法的步步退却,有什么意义?
来源:国家能源局2016-03-03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润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6-03-02
此外,建筑、交通运输、统计、科技等部门按照《节约能源法》规定,各自负责与本部门事务相关的节能工作。在法规体系方面,能源节约领域最为重要的综合性立法是1997年通过、2007年修订的《节约能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