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6-19
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不力、排污许可证核发较慢或质量较差的市(区),将进行通报、督办、约谈,对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我厅将视情况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9
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环境承载能力、重点污染物总减排量、环境质量达标率等合理确定重点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4
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限期停业、关闭。自2018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3
组织编制全省重点行业或者地区清洁生产指南、技术手册及审核办发,公布未达到能耗指标、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的企业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1
环境质量超标地区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结合地区环境承载力、资源能源禀赋等条件,合理规范城市、各类园区产业空间布局,确定各地区造纸、制革、印染、焦化、农药等行业规模限值,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1
第四条 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涉水违法企业,应予以环保黄牌警示。本条规定的行为符合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法定情形的,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31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控清单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应急期间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六条科学规范的认定减排量应当依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3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30
每月开展小清河省级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或水功能区水质未达到要求的,及时通报。(二)深化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3
第四十七条(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核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物削减要求,按照公平原则核定分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10
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控清单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应急期间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10
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治理措施。...第八十一条排污单位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8
依据本标准规定的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依法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严确定许可排放量,落实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6
落实土壤质量管理制度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国家要求公布土壤重点污染物类别,制定下达各县市排放总量目标任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4
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环境承载能力、重点污染物总减排量、环境质量达标率等合理确定重点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20
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