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9
各县(区)、工业区管委和市级有关部门于12月10日前编写年度自查报告报市环境保护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7
各地要根据《考核办法》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评估,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基础数据、工作方案和项目库。明确责任单位,强化推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对照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评估,2018年7月底前向省住建厅报送自查报告和各项指标的基础数据(数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底,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3
其他监测(二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由各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州环保局督促辖区内有关县域按时完成县域内水质、空气质量及污染源的日常监测工作,填报相关数据,编写自查报告并及时上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6-08
(二)地方开展的主要工作结合谷桥大沟自查报告,依据督查人员对该水体开展的现场督查,谷桥大沟已经开展的主要整治工作包括控源截污、底泥疏浚、生态修复和垃圾清运四大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1
2018年至2020年年度评估自查报告应包括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终期考核自查报告应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二)部门审查。...《土十条》各任务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负责相应重点任务的评估考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形成书面意见,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6-01
12月10日前,省级环境主管部门完成辖区内被考核县(市、区)的自查报告审核,完成现场核查并编写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工作报告,向生态环境部报送自查报告和审核报告。(二十八)两湖两库生物试点监测1.
来源:河南能监办2018-05-30
四、工作安排问题监管工作时间为 2018 年 5 月至 11 月,分为自查报告、现场调查、汇总总结三个阶段。(一)自查报告(2018 年 56 月)。...五、工作要求(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管,认真开展自查,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做到数据详实、观点鲜明,分析透彻,建议合理。积极配合现场调查,按要求提供材料。
来源:国家发改委2018-05-30
有关情况纳入自查报告一并上报。五、有关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9
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于12月15日前编写年度自查报告报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三)细化信息公开。
来源:河南能监办2018-05-28
四、工作安排问题监管工作时间为 2018 年 5 月至 11 月,分为自查报告、现场调查、汇总总结三个阶段。(一)自查报告(2018 年 56 月)。...问题监管工作时间为 2018 年 5 月至 11 月,分为自查报告、现场调查、汇总总结三个阶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8
按考核要求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填报相关数据、资料,编写自查报告,保障相关工作经费,并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自查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负责。
来源:经济观察网2018-05-25
同时,按照该名单依据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企业需要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系统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与中汽协版白名单同样要求已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年度发展报告提交给动力电池联盟
来源:国务院扶贫办2018-05-17
对辖区各市(县)自查报告要认真审核,审核结果由省级扶贫、能源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各省(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14
于2018年6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自然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6月15日前,各州(市)人民政府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省级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主管部门。(三)省级检查6月中下旬,各自然保护区省级主管部门开展检查。
来源:国家能源局2018-05-10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督促辖区内电网企业对照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措施,做好自查工作(自查范围为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电网企业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着力解决问题,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9
2018年12月20日前,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报省环境保护厅。(四)强化督察监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8
有关企业应如实填报专项监察自查表格,编写自查报告(相关表格及自查报告格式至江西省工信委节能监察总队网站http://www.jxciit.gov.cn下载),并将自查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工信委(节能监察中心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处2018-05-08
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围绕专项监管的重点内容,对省(区)、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的基本情况,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电量收购、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等情况,做好自查工作,按期报送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