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信2020-02-18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2020-02-17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0-02-13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3.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法绿视界2020-02-13
、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12
来源:《中国勘察设计》2020-02-01
(5)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水、污泥。(6)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宜设在医疗机构建筑物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宜设绿化防护地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21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而被依法撤销的;(三)因下列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最终维持原决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1.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16
排污单位有以下逃避监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2020-01-16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1-08
农村生活污水不得采取渗坑等类似排放方式进行出水排放。4.3 农村生活污水就近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执行 gb/t 31962 相关要求。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0-01-08
环保组织问:工业企业利用农村闲置的地块偷排废酸形成的渗坑属于污染地块吗?渗坑污染的治理和修复适用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吗?...生态环境部门以渗坑治理过为由,不公开治理修复方案评估验收报告,是否合法?律师事务所分析和解答:一、工业企业利用农村闲置的地块偷排废酸形成的渗坑属于污染地块吗?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20-01-07
此外,还应考虑到被测地区特殊的地质状况及地貌等,如渗井及渗坑地貌的区域,在此种地貌下污染物易形成条状污染带。最后,被测地段的居民生活质量低,也会造成水质的点状污染。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0-01-07
在山沟里排放污染物是不是构成以渗坑方式排放污染物?...因此,应认定其通过渗坑排污。2.主观故意性认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06
(十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十三)发布或公开虚假环境信息的。(十四)其他损害环境,造成污染的恶意行为。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12-26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一)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二)将废水稀释后排放;(三)在雨污管道分离后利用雨水管道排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24
第三十九条 禁止下列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一)露天焚烧危险废物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废物或者生活垃圾处置的;(三)超过国家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以填埋方式直接处置危险废物的;(四)利用渗井、渗坑或者裂隙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的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9-12-23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23
场地层面,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为主(如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或通过其他渗漏等方式非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含水层直接污染,或已完成土壤修复尚未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以及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
来源: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2019-12-11
的违法行为因为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限而不被处罚,但是如果企业同时存在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行为,或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具有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08
第二十五条【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以下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一)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二)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排放水污染物;(三)利用雨水排口排放水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