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02-14
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办法》将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和市场化交易两类,对收购交易的范围、责任分工、监管职责、监管措施、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正式将“全额收购制度”改为“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明确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电网企业必须保障予以全额收购,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