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1-03-23
检查重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来源:厚启刑辩2021-03-17
对于证明存在利用渗坑、暗管等隐蔽方式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现场勘验检查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重点应审查的是证据间的相互矛盾之处,以击破控方的证据链。...指出控方用于证明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证据漏洞控方用于证明“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具有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证据大致可以分为:(1)用于证明超标排放、倾倒污染物的检验、监测报告;(2)用于证明造成污染环境后果的污染损害鉴定报告;(3)用于证明存在利用渗坑、暗管等隐蔽方式排放
来源:雄安发布2021-03-01
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八)在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淀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九)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私设暗管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2-28
三、严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2-03
,是指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暗管是指通过隐蔽的方式达到规避监管目的而设置的排污管道,包括埋入地下的水泥管、瓷管、塑料管等,以及地上的临时排污管道
来源:环境法律探讨2021-02-03
四、超标、超总量、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情节严重,可以吊销排污许可证,且罚款最低额度提高到了20万。...根据上述规定可见,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或者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来源:新华社2021-02-01
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以拘留:(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二)通过暗管...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二)通过暗管
来源:汇业法律观察2021-01-30
(二) 环境合规负面案例1.偷排废水,罚款之后,企业再赔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2014年至2017年,江苏某污水处理企业,利用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实施偷排废水、危废,被检查发现后,除被行政处罚之外,南京检察机关对该污水处理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1-01-30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1-27
律师点评:《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都规定了暗管排污以及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并且规定这属于两种违法行为,那么当违法行为人同时实施以上两种行为时是否应按照两种违法行为同时进行处罚呢?...申请执行人秀屿环境局不服,申请复议称,被执行人存在暗管排污和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且分属不同的违法行为。其对被执行人作出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应准予强制执行。
来源:中国环境2021-01-25
例如,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人员身份调查时,特别是涉及暗管、渗井、渗坑、设施不正常运行等具体违法行为人员固定时,不少生态环境部门无法查实企业员工的详细身份、社保记录等信息。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1-22
,暗管有污水排放入溪;4、现场监察记录,证明沉淀池设有暗管,暗管有污水排放入溪;5、监测报告,证明样品废水为水污染物,监测报告具有科学性;6、排污现场照片,证明宏达公司存在私设管道,污水外排入溪,检测人员现场取样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1-08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三十一条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1-05
第三十五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排放、稀释排放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暗管,是指通过隐蔽的方式达到规避监管目的而设置的排污管道,包括埋入地下的水泥管、瓷管、塑料管等,以及地上的临时排污管道;渗井、渗坑是指无防渗漏措施或者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者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0-12-22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土壤污染的,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查封、扣押有关设施、设备、物品:(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通过暗管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0-12-18
3、《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坑排放污水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18
2)综合防治效果示范应用累计发现私接暗管偷排、企业排口非法排污、城市雨污混接、城市面源污染、废水溢流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40次;立案查处8家非法偷排企业,推进多部门联合行动,守护水环境安全。...七.技术示范情况截至目前,合肥市经开区、庐阳区以及六安市已先后引入我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首创的新兴技术——水质全特征预警溯源技术,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现私接暗管偷排、企业排口非法排污、城市雨污混接、城市面源污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2-17
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河涌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六)在河涌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0-12-14
督察发现,溢流沟内涉嫌设置暗管通向雨水导流沟,部分垃圾渗滤液经雨水导流沟直接排至下游自然水塘。
来源:宝鸡生态环境2020-12-08
利用无人机对重点企业厂区、渭河沿岸倾倒危险废物、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排。...下一步工作中,宝鸡市生态环境、公安、检察三部门将进一步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辖区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等环节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