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12-20
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鼓励沿海地区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海水淡化利用。
来源:生态环境学习2021-12-17
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比较突出的自然保护区或其他生态敏感区内违规开发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不足、污泥处置不当,污水直排,城市黑臭水体,工业固废或者危废处置不当等问题,全面认真排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6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5
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反弹和新发现的黑臭水体纳入清单督促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和评估工作。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2021-12-15
到2025年,地表水质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0.5%,劣ⅴ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四是强化陆海统筹,加快建设美丽海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3
2020年的55%;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从10.95平方米提高到13.16平方米,建成“千园之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五年稳定在95%以上,连续四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国省会城市名列前茅;29处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突出,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扎实推进,6个设市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取得实效。
来源:泓济环保2021-12-10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快补齐,万里碧道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8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地表水国控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更为整洁优美。环境风险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地表水国控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更为整洁优美。环境风险有效管控。
来源:山东环境2021-12-06
强化“河海统筹”治理,加强下游河道和滩区环境综合治理,消除劣五类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打造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强化污染土地的风险管控与修复,抓好沿黄地区人畜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3
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推 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每立方米 29.5 微克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92.3%以上,地表水 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 77.1%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 2.8%以下,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2
第一节 加强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水体生态、景观、游憩和文化功能。...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国家考核目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39%。韧性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来源:新华社2021-12-02
与此同时,六安市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等治理模式,先行实施的城区积涝点整治已完成;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已完成13条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与岸线修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1
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攻坚行动,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来源:江西生态环境2021-11-30
年,全省全域pm2.5浓度降到24.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2%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93.9%以上,其中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比例达到76.9%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11-3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30
在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的基础上,做好已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理,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继续实施水质监督检测,强化河道巡查和管养,做好水面岸坡的清理保洁、排口的动态管控治理和活水保质,确保污水不入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9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区和县城空气质量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地表水质量稳居全国前列,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6
巩固提升49条地级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23. 推进对10个县级城市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及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