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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年度交易占比不低于80%

      来源:青海省能源局2023-12-28

      其中厂网间保量保价购售电年度合同签约电量按100%签订;年度市场交易合同签约电量达到市场化总电量的75%(水电年度交易电量规模 70%、火电 80%、新能源80%、外购电80%),多月、月度及月内交易合同电量

      绿电、绿证你了解多少?

      来源:浙电e家2023-12-25

      售电公司会按月在电力零售平台申报用户所需的绿电电量,经用户确认后,在绿电合同电量范围内使用的电都带有了绿色属性。绿电消费完成2至3个月左右,用户可在“e-交易”平台查看绿色电力消费凭证的发放情况。

      广东电力市场绿电双边协商交易合同(范本)印发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3-12-22

      具体结算原则为:依据发电主体交易单元可再生绿电合同电量占比确定绿电合同对应的实际发电量,按照实际发电量、绿电合同电量的大小关系来确定绿电合同的绿证(绿色环境价值)偏差结算电量,偏差结算电量按合同双方所约定的偏差系数进行结算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12-22

      对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在确保后续月份合同总电量不变的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调整月度合同电量,具体由燃煤发电、核电和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参与。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3-12-22

      厂网间购售电合同电量根据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以及电力交易机构制定的月度交易计划进行调整。【解读】购售电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

      来源:湖南能源监管办2023-12-21

      合同电量实现“月清月结”,采用预挂牌上下调机制处理月度电量偏差,建立调度机构执行电力中长期合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各类发电、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发电侧市场化电量比例超过50%。

      2024年安徽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12-20

      发电企业绿电交易电能量电费=min(绿电合同电量、发 电企业上网电量)×合同电能量价格。省内常规交易结算电费=结算电量×合同结算均价+超发电量×超发价格。

      北京地区2024年市场化直接交易结算指引发布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3-12-20

      批发市场支出包括批发合同电量电费及偏差电量电费,价格口径为北京 220 千伏落地侧。

      2024年安徽省电力合同转让交易执行细则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12-19

      合同电量增加)的一方为受让方,同一交易单元在同一时段不能同时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2024年安徽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其中2024年安徽省电力合同转让交易执行细则提到,交易方式为出合同(合同电量减小)的一方为出让方,接受合同

      浙江省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出台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23-12-19

      若未约定电力曲线,则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典型负荷曲线将合同电量分解至每个最小结算时段形成电力曲线。现货市场运行时,批发交易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转换为中长期差价合约执行。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12-19

      合同电量包括年度分月、月度、合同电量转让及绿色电力等各类批发市场合同的电量之和,xi大于等于1及合同电量为0时,xi取当月其他偏差率小于1的批发交易用户偏差率的最大值。...2.零售用户、售电公司每月可协商调整零售合同电量、结算关键参数。七、相关工作要求(一)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售电公司不能代理发电企业参加交易。

      来源:上海市经信委2023-12-19

      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的缴纳额度,首缴应同时满足《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和《上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沪发改能源〔20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动态监测(年度交易按分月合同电量口径统计

      来源:北京市城管委2023-12-18

      合同电量包括年度分月、月度、合同电量转让及绿色电力等各类批发市场合同的电量之和,xi大于等于1及合同电量为0时,xi取当月其他偏差率小于1的批发交易用户偏差率的最大值。...2.零售用户、售电公司每月可协商调整零售合同电量、结算关键参数。七、相关工作要求(一)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售电公司不能代理发电企业参加交易。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3-12-18

      若实际电量小于或等于绿色电力交易合同电量之和,按合同电量所占比例确定每笔合同的实际分配电量;若实际电量大于绿色电力交易合同电量之和,按合同电量确定每笔合同的实际分配电量。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3-12-18

      若实际电量小于或等于绿色电力交易合同电量之和,按合同电量所占比例确定每笔合同的实际分配电量;若实际电量大于绿色电力交易合同电量之和,按合同电量确定每笔合同的实际分配电量。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3-12-18

      批发市场的市场主体用电偏差是指实际用电量与对应时段合同电量总量(含政府明确不纳入市场化交易的电量)的差值。用电量正偏差,说明用的多买的少;如果是负偏差,就是用的少买的多。...其中,合同电量按照合同价格结算,3% 以内的超用电量按照市场化合同加权平均价结算,超过3%的超用电量按照当期燃煤机组市场化交易价格浮动上限结算;(3)一类用户和售电公司超过3%的偏差电量,按照当期燃煤机组基准电价的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3-12-15

      11月,湖南电力市场发电企业结算上网电量85.77亿千瓦时,电费40.86亿元;售电公司结算合同电量71.35亿千瓦时,交易盈利0.15亿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结算合同电量23.70亿千瓦时。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3-12-15

      其中,批发市场用户、售电公司在合同转让交易中的转出电量不得大于当月净合同电量(当月年度双边、年度挂牌、月度双边、月度竞价、合同转让等所有交易多次购入、售出相互抵消后的净电量)。...附件:典型曲线分解方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浙江省能源局2023年12月11日附件典型曲线分解方式若未约定电力曲线,则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历史统调负荷曲线将合同电量分解至每个最小结算时段形成电力曲线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12-14

      (二)当售电公司月度实际用电量低于月度合同电量时,按照偏差比例分别处理如下:1.月度实际用电量在月度合同电量95%至100%之间时,不进行偏差考核;2.月度实际用电量在月度合同电量80%至95%之间时,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3-12-13

      (二)当售电公司月度实际用电量低于月度合同电量时,按照偏差比例分别处理如下:1.月度实际用电量在月度合同电量95%至100%之间时,不进行偏差考核;2.月度实际用电量在月度合同电量80%至95%之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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