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汾西县人民政府2020-06-28
(四)积极宣传引导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清洁取暖的意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9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河源市司法局2020-06-16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舆论监督。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5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法规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2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
来源:衡阳人大2020-05-21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三条【举报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扬尘污染行为。
来源:临汾新闻网2020-05-19
在宣传引导上,我市积极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清洁取暖的意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18
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体应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知识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8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应当积极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3
新闻媒介应当开展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和加强舆论监督。
来源:长江云2020-05-12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06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舆论监督。第九条(鼓励支持) 鼓励、引导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06
7.9 各类媒体应积极定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公益宣传。第八章 附则本《指南》自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后实施,原《指南(试行)》自动废止。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9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4-28
第七条【宣传教育】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供水、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保护供水设施的意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7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的处置;(八)公安机关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利用生活垃圾加工的油脂等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九)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6
广泛开展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04-23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17
利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环境公益宣传,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