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生态环境厅2020-03-03
第二十四条 〔严肃问责〕 加强督察问责工作。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地方和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山东环境2020-03-03
同时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二是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来源: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0-03-03
四是狠抓督导问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及时督办。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责任单位及其“一把手”;对环保系统屡次不改的,一律免职。四是清正廉洁,清白做人。...对督查发现、社会举报、媒体曝光的该移交不移交的案件,倒查失职渎职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辞退,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凡为企业说情的一律处理,凡治理不力的一律处理,凡排名落后的一律处理,凡主动问责少的一律处理。
来源:山东环境2020-03-02
同时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二是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来源:大众日报2020-03-02
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对落实力不足、应对风险能力不强、不胜任工作的坚决予以调整,对紧要关头当“逃兵”的就地免职。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2020-03-02
加强行政问责、加大追责力度,是促进行政主体依法履责的重要方式,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比如法律责任专章的第一条就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作了规定。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2-28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实施问责。
来源:国家扶贫办2020-02-28
各地应通过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县级有关部门运用信息系统定期录入收益分配信息,资金发放的全流程要保存相关资料,每一环节发放责任人和接收人均需签字留档备查,对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
来源:青力出品2020-02-28
随后,水利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门于 2014 年 2 月联合印发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最严格水资源考核问责制,进一步保障了阶梯水价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2-28
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区县和部门(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依法依规问责。(五)创新政策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2020-02-28
从部分省(区)公开的问责情况看,不仅有相当数量的官员被问责,而且“回头看”督察移交的典型案件均有责任人被问责。...河南省拟问责党员干部241人,已问责到位239人。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2020-02-27
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秸秆露天禁烧的最新要求;强化巡查管控,做到各村屯、各地块秸秆禁烧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做到人防技防有机结合,继续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进行火点监控;对于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出现着火点的,严格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2-27
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追责问责。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0-02-27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意见》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事项,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0-02-27
第三章为督察对象和内容,明确了例行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的对象和内容;第四章为督察程序和权限,明确了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和立卷归档等程序和环节,并对加强边督边改、督察问责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深窗综合2020-02-27
防控措施1.建立疫情防控制度防控问责制度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机制到位、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02-27
健全考核问责体系。今年将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与政府绩效考核、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组织人事考核奖惩的衔接,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7.2监督问责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成员单位及相关县
来源:环境诉讼研习社2020-02-27
201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31日将督察发现的1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责线索移交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