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电新闻网2015-12-09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随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来源:全国乘联会2015-12-09
会议指出,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部署和指导下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快政策调整是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利于理顺补贴机制、提升公交行业发展动力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意见》着重指出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问题。
来源:中商情报网2015-12-09
3.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助力行业回收水平提升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49号)。
来源:协鑫新能源2015-12-09
此次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以实现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31号)提出的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
来源:金融投资报2015-12-09
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建设力度,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支撑保障并做好组织实施,并对多项任务提出量化要求。
来源:新浪2015-12-09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5月29日公开发布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应与城镇公用事业建设相一致,采用公平竞争的市场化原则,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参与其中
来源:美通社2015-12-08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
来源:网易汽车2015-12-08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
来源:新华能源2015-12-08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谁污染,谁付费,专业治理,权责明确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正式引入环保行业。
来源:中华网汽车2015-12-08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出了非常全面、系统化的指导意见。此后,各项围绕新能源汽车鼓励支持的政策陆续出台。
来源:人民邮电报2015-12-07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要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来源:新华网2015-12-07
今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于出台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要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来源:供用电杂志2015-12-07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重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来源:固废观察2015-12-07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2013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12-04
政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印发北极星电力网从中国政府网网站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方案中提及2015年至2017年,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5-12-0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我国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15-12-04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1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5-12-04
③生活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趋势2012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 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