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2018-09-10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了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法律责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针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规定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09-10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条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及食品包装袋等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