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工信厅2020-08-03
鼓励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新型人机交互等领域国内外大数据服务企业本地化发展。...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发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工具、数据挖掘算法、语义引擎、数据仓库等软件产品,围绕钢铁、石化、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开发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
来源:南京市城管局2020-08-03
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或者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8-03
研发等主营业务服务收入占比和自筹资金购置设备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2)自筹投入设备清单、有效购买凭证复印件(核原件);2.年度企业服务奖励(1)为我市企业提供服务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2)服务企业合同
来源:北方网2020-08-02
《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建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倡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
来源:唐山发布2020-08-02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农村居住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单位负责。
来源:玉溪发布2020-07-31
王力强调,电力是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党委政府要在推进电力工业、电力配套产业发展上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引领作用,把发电企业、装备制造企业、新型电力生产服务企业等有机整合连接起来,舞好龙头,通过企业间的交流学习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31
各类区域、场所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管理责任人:(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内部区域,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工作,组织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工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农村居住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四)车站、机场、码头、港口、商场、超市、市场、旅游景区、体育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0-07-31
(十)支持电力、燃气等能源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发挥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结合能源行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工作,组建专业的能源服务公司。
来源:长安电力(陕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07-31
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长安电力(陕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陕煤集团为依托,精准把握“以电为本,多能互补,能才并进,错位发展,创建国内一流专业能源服务企业”的战略定位,贯彻“做优存量,做大增量”经营思路,以
来源:河北新闻网2020-07-31
来源:中国建设报2020-07-30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违反条例规定的,先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垃圾桶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9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第四十七条 本市建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0-07-28
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成果转让、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普惠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签订缓缴协议后可适当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7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评级和信用管理体系。...(二)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来源:三明人大2020-07-27
第二十条城市建成区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责任人,并采取绿化、硬化、透水铺装或者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一)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24
组织做好“服务企业接待日”工作。积极倡导“环保管家”新型服务模式。组建专家型指导服务团队到重点工业园区、大型污染企业等现场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和指导问诊。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7-24
(一)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由投资主体会同所在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由投资主体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后进行单项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项目备案部门。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