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11-27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陈孟列给予警告,
来源:广州人大2023-11-27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抽水蓄能行业分会2023-11-24
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提出“上一监管周期抽水蓄能电站可用率不达标的,适当降低核定容量电价水平”“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抽水蓄能电站利用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对抽水蓄能电站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及时责令改正
来源: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3-11-23
第五十五条【对过度包装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商务、邮政等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对违反禁塑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2023-11-23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法律责任】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2023-11-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3-11-21
对执行方案不力、负荷压降不及预期或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应责令改正,必要时由电网企业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进行负荷控制,相关后果由用户承担;情节严重并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的,电网企业履行政府报备并按程序停止供电
来源:上海淳禧2023-11-21
,当地生态环境局依据标准给企业发布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书。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2023-1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款,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下达《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电联新媒2023-11-20
建立严格的内部审计机制,完善监督流程,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可以采取责令改正或停业整顿等措施。完善交易规则,提高透明度。出台标准化的电力交易合同格式,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来源:扬州生态环境2023-11-14
2023年10月13日,邗江生态环境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字05-288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已立案查处。
来源:天津市城管委2023-11-14
燃气经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来源:黔西市人民政府2023-11-14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深圳发布2023-11-13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11月9日为全力推动《若干规定》落实落地此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责令改正时限和程序因水电燃气加价问题由来已久
来源:无锡生态环境2023-1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扬州生态环境2023-11-08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改正, 鉴于广陵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2023年10月18日再次至该单位现场检查,该单位3台注塑机正在生产,车间大门及窗户均已关闭
来源:扬州生态环境2023-11-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美丽重庆2023-11-06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来源: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3-11-06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散养密集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在集中处理设施外倾倒、排放畜禽粪便、污水,污染水体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镇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污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