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18-09-29
二、检查对象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此次重点检查对象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及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交通场站等转供电主体。...是否存在在地方定价目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5.是否存在不落实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减免政策的行为;6.是否制定了对于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自愿移交市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的相关实施计划与具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