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20-03-27
上述核心要求已经出现在国家能源局有关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当中。此外,“隔墙售电”还需要通过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进行。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20-03-26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03-26
二是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实实在在减轻了实体企业用电成本;三是开展售电侧改革,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快速发展,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优质电力服务,提高实体企业的获得感;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扩大电网公平开放
来源:配售电商业研究2020-03-13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同时,以电力领域垄断环节为监管重点,加强电力调度、价格成本、供电服务、电网公平开放等监管,落实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来源:中国电业2020-03-02
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监管职能,加强在事中事后对市场主体准入、电网公平开放、电力普遍服务、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市场秩序等情况的监管,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
来源:智托管理咨询2020-02-24
2020年,盼增量配电改革之春回顾2019年,尽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一波三折,但国家仍坚持纵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决心毫不动摇,相继发布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来源:电联新媒2020-02-18
尽管国家相关部委在近期发布的《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相关文件中,都明确界定了增量配电网“属于公用电网范畴”,其性质与传统地方电网并无区别。
来源:电联新媒2020-02-17
来源:电力大数据2020-02-11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第五个年头,依照我国建立“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改革目标,2019年12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连续发文,文件涉及区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电网公平开放监管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01-15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20-01-13
国家层面,国家能源局12月6日发布《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电源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来源: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2020-01-02
今年,国家主管部门会及时总结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配套政策,出台有关电网公平开放、配电业务监管,确定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等指导性文件,规范改革运作;同时,进一步理顺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配电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和保底供电服务补偿机制等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1-02
在政策层面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从配电价格、盈利模式、电网接入等方面给予增量配电试点的建设发展以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