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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电力市场购电”相关结果667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0-12-11

      第2类为电力用户,包括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第2类为电力用户,包括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2020年11月江苏<mark>电力市场</mark><mark>购电</mark>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成交均价345.58元/兆瓦时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0-12-0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0年11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结果显示,最终成交247笔,成交电量1.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45.58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来源:甘蔗网电力生态圈2020-12-01

      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和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原则上按未完成消纳量占应承担消纳量的比例限制其下一年代理用户用电量。”...(1)市场主体1)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包括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等,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2)第二类市场主体(电力用户)指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0-11-30

      2.其他市场主体,包括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等,根据国家下达本省的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四川省能源局2020-11-30

      2.其他市场主体,包括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等,根据国家下达本省的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四川省能源局2020-11-30

      2.其他市场主体,包括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等,根据国家下达本省的消纳责任权重,

      2020年11月江苏<mark>电力市场</mark><mark>购电</mark>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申报时间11月30日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0-11-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11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申报时间为11月30日,详情如下: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0-11-25

      第二类市场主体(电力用户)3.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4.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0-11-25

      第二类市场主体(电力用户)3.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4.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0-11-25

      第二类市场主体(电力用户)3.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4.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0-11-19

      第二类市场主体分别为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0 年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1.5%、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0-11-18

      第二类市场主体分别为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0 年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1.5%、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02

      2020年10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10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

      成交均价371.72元/兆瓦时!2020年10月江苏<mark>电力市场</mark><mark>购电</mark>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0-10-3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10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结果显示,最终成交192笔,成交电量1.09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71.72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2020年10月江苏<mark>电力市场</mark><mark>购电</mark>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申报时间10月30日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0-10-2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10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申报时间为10月30日。详情如下: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9-30

      2020年9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9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最终成交245笔,成交电量2.3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56.03

      2020年9月江苏<mark>电力市场</mark><mark>购电</mark>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成交均价356.03元/兆瓦时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0-09-3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9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最终成交245笔,成交电量2.3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56.03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2020年9月江苏<mark>电力市场</mark><mark>购电</mark>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 9月29日申报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0-09-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9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称申报时间为9月29日。详情如下:

      来源:中国电力2020-09-23

      从《大纲》给出的方案编制模板来看,各省可以对电网企业、售电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以及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制定不同的消纳责任权重。

      来源:中国电力2020-09-22

      从《大纲》给出的方案编制模板来看,各省可以对电网企业、售电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以及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制定不同的消纳责任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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