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4-16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督促排污单位限期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违法行为。全文如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4-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81号),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来源:昆明日报2019-03-26
今年云南省共有14个行业大类21个行业中类的排污单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包括畜牧业03、食品制造业1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7、通用工序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农业部2019-03-19
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计分方法: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赋分。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19-03-19
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3-15
附件:1.2019年云南省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明细表2.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及联系方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3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有序推进我省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将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通知如下:一、2019年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根据《名录》规定,2019年云南省共有14个行业大类21个行业中类的排污单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3-12
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西咸新区纳入2019年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延安市的排污单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中国环境网2019-02-27
首先,《管理办法》规定,排污单位应当自觉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明确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2-26
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西咸新区纳入2019年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延安市的排污单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1-29
二、2019年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范围2019年共有15个行业大类22个细分行业的排污单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15个行业大类为:畜牧业03(数字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下同)、食品制造业1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来源: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2019-01-24
“比如唐山市通过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有效震慑了无证排污企业,加快了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步伐。”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9-01-22
“比如唐山市通过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有效震慑了无证排污企业,加快了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步伐。”...“比如唐山市通过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有效震慑了无证排污企业,加快了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步伐。”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1-16
(三)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且能规范执行许可证日常管理要求。(四)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19-01-14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1-04
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申领后三个月内对排污许可证进行自查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并及时向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报送自查报告。核发部门可对自查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变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1-0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28
第二十七条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25
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条件,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另行制定。...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四、删除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的“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市或者区环保部门批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18
申领时限南宁市城市建成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应于2018 年12 月 31 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本通告之后纳入核发范围内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2018-12-11
要求锅炉排污单位需要在2019年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2017年7~8月,环境保护部发布钢铁、水泥和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