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11-22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加强能力建设,确保将机动车排放检验相关数据通过网络实时发送到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01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机动车排放管理信息化平台,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应当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网。...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检验;不得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者通过安装作弊软件、更换车辆上线检测等弄虚作假的方式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8-30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
来源:北京晨报2016-08-22
近日,机动车环保标志新变化引起各界关注,记者日前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
来源:给水排水微信2016-08-22
来源:工程学术杂志enr3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消验近日,国家认监委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
来源:辽宁环保2016-08-20
《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保部门依照《大气法》建立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来源:世界环境2016-08-19
为贯彻落实新《大气法》,《通知》提出,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通知》提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8-12
二、有效衔接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制度(一)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大气法》建立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8-09
玉州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贯彻《关于全面推进广西2016-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6〕102号)精神,严格报废车注销管理、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和杜绝报废车非法交易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7-18
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对检验不合格车辆开展治理,积极探索安检标志和环保标志两标合一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1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6-03
(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2.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简易工况法的实施。...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要争取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简易工况法改造。(各有关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3.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02
(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2.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简易工况法的实施。...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要争取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简易工况法改造。(各有关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3.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4-15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3-29
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对检验不合格车辆开展治理,积极探索安检标志和环保标志两标合一工作。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环保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质监局。
来源:商丘日报2016-03-24
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对检验不合格车辆开展治理,建立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客货营运、物流快递、公交等高使用率车辆,依法查处无环保标志和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综合2016-01-04
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12-16
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记入其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并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来源:安全环保2015-09-02
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36、违反本法规定,伪造船舶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37、违反本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8-31
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