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01-21
对并购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对其并购贷款支付的利息分年度给予事后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并购项目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电子信息领域战略性项目,以及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中试验证类项目和医药健康、智能制造与装备、汽车关键零部件、都市智能化数字化及其他领域战略性项目,按项目建设期内企业已支付的利息分年度给予事后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