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9-05
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湘工信节能〔2023〕202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及省直管县市区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现拟对2023年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7家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09-04
招标人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项目初设深度可研、接入系统设计的编制,投标人有义务对项目初设深度可研方案进行复核,如有异议应在投标阶段提出澄清,无异议视为完全认可初步设计方案,应按照初步设计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来源: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9-04
申请人对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请复核,最终以复核意见为准。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09-04
2.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招标人在线处理完异议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线查询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仅对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开放查询。
来源: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3-09-04
南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安全及应急填埋场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高能环境中标南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安全及应急填埋场项目施工,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监理,详情如下: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公示期内无异议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网2023-09-04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3-09-01
若售电公司对交易中心给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省发展改革委反馈,由省发展改革委最终核定。...第十一条售电公司信用评级工作,包含初评、初评结果公示、异议受理、结果复核、正式发布等流程。
来源:苏家作乡人民政府2023-09-01
三、即日起,对拟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的,须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所在小组组长同意并征求四邻无异议后,随附个人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单位资质及供电所消纳入网意见一并报村委会,村委会审查无误后报村镇建设办公室复审
来源: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09-01
六、质疑 投标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2023-09-01
现将第二批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名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写明事实依据并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查询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门户网站。
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23-09-01
2、异议受理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32-85605926,邮箱:qdmyfzx@126.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常宁路6号3.监督部门、电话: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0532-846611064
来源:苏州工业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09-01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3-09-01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公示时间:2023年08月31日公示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09-01
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来源:山西省工信厅2023-09-01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共10天)向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
,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下南塘58号三、公示期限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四、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09-01
五、立项公示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08-31
五、立项公示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六、咨询电话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8月31日
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08-31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