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观察2014-12-12
四是制定并印发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散煤。
来源:国家能源局2014-12-11
来源:国电杂志2014-12-10
煤炭市场供应依然总体宽松,但近期煤炭限产和控制煤质政策效应显现,开始进入供暖季和冬储煤,以及大秦线秋季检修、枯水期到来、下年度煤炭订货等因素影响,10月15 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为490元/吨,已经上涨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2-10
马福川煤矿是国家大型煤炭基地陇东煤炭基地内重要项目,地质资源储量10.87亿吨,规划生产能力500万吨/年,煤质属低中灰、低硫长焰煤,是良好的动力用煤。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环县境内。
来源:陕西环保厅2014-12-09
环保秦都分局也专门召开辖区燃煤企业会议,集中交办治污降霾工作,加密环保监测频次,规范在线监控管理,对故意闲置治污设备、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企业实施高限处罚,并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控制煤质
来源:廊坊新闻网2014-12-06
从检查情况看,城区无物业小区供暖锅炉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锅炉老旧,且几乎没有脱硫除尘设施,烟囱冒黑烟现象普遍;二是煤堆、煤渣没有采取苫盖等防尘措施,且煤质普遍较差,达不到相关指标要求;三是司炉工大都是临时雇用
来源:陕西传媒网2014-12-05
为控制燃煤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西安市环保局启动了全市煤质和燃煤设施大检查。11月24日,检查结果出炉。其中,30个燃煤煤样中,7家企业存在超标问题,15家烟气监测结果中4家企业存在超标问题。...据悉,西安环保部门将对燃煤煤质超标的单位给予3万元罚款,并限期更换为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对烟气排放超标的单位,给予10万元罚款,并责令15日内整改到位,逾期不改正的,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来源: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2014-12-04
一是树立安全是最大的经济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二是加强运行管理,采用科学安全机组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机组检修时间,做到度电必争,分秒必争;三是加强设备管理和检修管理,克服煤质影响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2-04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2014-12-03
洁净型煤质量执行省定标准,即硫份0.6%以下、灰份25%以下、热值5250大卡以上,热稳定性和防水性能好,各种辅料要求无毒、无害、无异味,且不能产生二次污染。...为全面加强煤质管控,唐山市将强化对煤炭(焦炭)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储存、销售场地环保设施不达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煤炭(焦炭)经销单位,依法严厉处罚。
来源: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2014-12-02
辅控车间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加强雨季来煤上煤管理,及时采取苫盖措施,并合理掺配煤种,优化上煤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湿粘煤对3、4号机组出力的影响。限负荷预警机制机制发挥应有作用。
来源:北京日报2014-12-02
采暖季期间,全市环保、城管、质监等部门将加大对燃煤使用及排放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污染物排放超标、露天焚烧、燃煤散烧、煤质超标等违法行为。
来源:企业观察报2014-12-02
他认为,落实日前出台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就要对国内企业销售的商品煤和进口煤一视同仁,坚持一个标准。同时,中国还要进一步推动煤炭市场交易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发布了《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改电〔2014〕226号)、《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恢复实施进口煤最惠国税率、《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2-02
来源:新华能源2014-12-01
但随着煤质烯烃以及煤制油等新兴行业投产及有效运行,煤化工行业或渐入佳境。从政府调控和产业发展看,绿色、环保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来源:“能源与环保”微信2014-12-01
随着国家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和高效利用,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限制使用灰分大于16%、硫分大于1%的煤炭,传统的、粗放的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面临挑战
来源:新华网2014-11-2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1-27
对工业生产锅炉超标排污的,要责令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进行整治;严重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停产限期治理。
来源:大唐集团2014-11-27
个有关部门及分公司的情况汇报后,针对集团公司2015年煤炭订货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将增利润、降成本作为2015年煤炭订货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要抓住煤炭市场的有利时机,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调结构、控煤价、提煤质上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1-27
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商品煤质量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