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0-12-16
制度体系的总体设计应当为: 环境影响评价、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排放标准、 环境监测和可行技术等制度作为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监督监测和环境执法制度应当依据排污许可证记载的标准、 总量和环境管理要求...确定为主要针对排放水和大气污染物的综合许可; 四是在许可对象上, 由只针对重点污染源扩展为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 按行业分步推进; 五是在制度衔接上, 不仅衔接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还衔接了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