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1-08-20
近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电网企业纠正把增量配电网企业视为大用户的错误做法,对不合理代收增量配电网企业费用的问题进行纠正。...,并未实际享有配电网企业的应有权利。
来源:云南能监办2021-08-18
其中提到:目前省内部分电网企业在电费结算时,把增量配电网企业视为大用户,直接向其代收包含供电损耗电量在内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而增量配电网企业向其试点区域用户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时,供电损耗电量产生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则不再此列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1-07-02
广西也在6月份发文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增量配电网企业定位,享有配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不视为电力用户。...文件明确指出增量配电网企业享有:区域配电网规划参与权、规划调整知情权、建议权,市场交易权,电源接入权,结算权,调度权,计量管理权和独立决策权。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2021-06-16
电网企业(包括地方供电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成立售电公司参加竞争性售电的,应当从人员、财务、办公地点、信息等方面确保参与市场交易的售电业务与其他业务独立运营,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承诺,在企业门户网站公开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1-06-11
增量配电网企业享有供电营业区域内电力用户的供电营业权、电费发行权,以及与增量配电网企业调度权限内发电企业的自行结算权。...其中提到:进一步明确增量配电网企业定位。
来源:云南能监办2021-06-10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1-06-04
12月,在14家单位联名向发改委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的八条建议》中,其中的建议之一即是: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落实配电区域划分承诺制,对符合增量配电规划并做出保底供电承诺的配电网企业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1-06-01
此举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户的获得感、满意度的同时,也增加了电网投资成本,挤占了配电网企业盈利空间,配电网企业也因此承担着较重的经营压力。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1-05-26
支持增量配电网企业借助配售电业务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支持配电网企业融合各方优势投资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分布式电源、独立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项目,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多元化服务。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2021-05-19
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存量配电网企业及增 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要参与有序用电工作,切实履行有序用电义务。...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存量配电网 企业及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与电网企业同等履行责任义务,属地发 展改革(能源)部门要根据其负荷情况,在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中 明确其有序用电限额指标,各相关增量配电网企业要根据分配的限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1-04-30
到目前,国家发改委五年分五批次启动了45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只有那么寥寥的几十家投入运营,不到30%,其中多半还是存量转增量和电网公司参控股的试点项目,真真正正纯增量投运的民营配电网企业屈指可数...相关阅读:电改新思维 | 增量配电 务必高度重视“核定配电价格”工作电改新思维|增量配电 亟待建立健全销售价格体系电改新思维 | 增量配电网电力营销将步入电力零售交易管理模式电改新思维 | 数字产品 是增量配电网企业增值变现的金矿电改新思维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1-04-28
输配分离后不再存在“运动员”与“裁判员”混淆的问题,输电网企业可以受政府委托,代表国家出面来推动和组织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工作;而配电网企业则被推向市场并交由省政府主管,可以更好地向能源互联网企业发展,为各省实现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2021-04-22
增量配电网企业负责其经营区域内的余热余压余气、分布式能源(风电、光伏)等电源调度,遵循“谁调度,谁结算”原则。详情如下:...在电价结算方面,增量配电网经营区域内的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不受配电区域限制购电,自治区级电力交易机构、增量配电网企业应按照市场交易规则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为结算提供基础条件。
来源: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2021-04-08
另一方面,随着增量配电网企业的落地运营,凸显了该文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存在的局限性,与文件中提出的:形成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激励有效的配电价格,促进售电侧市场公平竞争,促进配电网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配电网企业提高效率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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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监管局2021-04-06
一、基本情况2020年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共有251家持有供电业务许可证的供电企业,其中,广东省109家(其中增量配电网企业5家),广西自治区116家(其中增量配电网企业14家),海南省26家(其中增量配电网企业
来源:南方能监办2021-04-06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1-03-29
作为贯彻中央电改9号文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而生的新兴市场主体,增量配电网企业感恩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感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持续不断的努力推动,特别是及时反馈14家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的八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