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2-10-08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形式,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26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修订部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9-2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江西发改委2022-09-21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9月14日
来源: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2-09-16
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经生态环境局依法催告,该公司未主动履行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龚某民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后,维持了生态环境局对龚某民作出的行政处罚。龚某民不服,诉至惠城区人民法院。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09-14
建立黄河中央法务区,在起步区设立检察院、法院,健全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速引进国内外顶尖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加速高端法律服务人才聚集,实现法律服务聚合效应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9-05
举报人对受理单位的案件受理、调查、奖励等有异议的,受理单位应当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对奖励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来源:苏企管家中心2022-09-05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综合执法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该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安徽省政府采购网2022-09-01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来源:国中水务公告2022-08-31
本次事项公司决定不再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上述罚款涉及 34 万元,公司将计入营业外支出,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6 个月内直接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8-31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行政部门处罚的,从其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6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08-24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08-23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8-09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8-08
2022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曾发布《生态环境部公开中碳能投等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2022年第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不服”并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裁决。生态环境部2022年5月26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02
全面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办理、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07-31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