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0-12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2〕111号)和《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10-11
》(环办气候〔2022〕111号)和《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229号)的要求,现对广东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0-10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2〕111号)要求,吉林省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已确定,现予公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10-1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10-09
安徽省2022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
来源:金杜研究院2022-10-09
根据国家及各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控排企业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拒绝履行报告义务的,可能被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等行政处罚。3.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2-10-09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2020年第1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0-09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有关规定,9月29日安徽省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7
推动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重点企业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排放核查,逐步参与碳交易市场。健全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第二节统筹区域绿色发展格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1
深化温室气体清单报告、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报告等工作的融合应用,建立协同效应评估体系。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9-30
》(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229号)要求,我厅组织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本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排放单位名录的通告通告〔2022〕29号各有关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2020年第1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30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本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排放单位名录的通告各有关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2020年第1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9-30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9-29
年度符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117家(含自备电厂)发电企业,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2022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28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9-28
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2022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
来源:张家口生态环境局2022-09-22
此次复查以先会议审核、后现场核查的形式,对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厂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核查。...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发电行业省级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9月15日,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宣化区分局陪同省厅及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到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厂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现场复查工作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2-09-22
据悉,本次会议通报了2021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指出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就做好甘肃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2-09-21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并以附件形式更新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