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2023-10-24
,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来源:周口市政府2023-10-18
市城市管理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环卫、执法、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要求外,市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应采购新能源汽车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2023-10-18
,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公务用车保障工作。...5应急保障5.1 通信、信息及交通保障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应保持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按照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要求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10-16
鼓励物流车、市政环卫车、渣土运输车等优先采购使用燃料电池汽车;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市政环卫车、邮政运输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来源:宁波发改委2023-10-13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大力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大力支持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2023-10-13
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全市党政机关新增、更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车、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3-10-10
目前,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在运的750台充电桩有效支撑新能源公务用车和私家车出行;通州6个高速服务区共有38台120千瓦大功率充电桩,实现了充电设施全覆盖;86座国家电网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合理分布在旅游景区
来源: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10-10
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国网璧山供电公司)(七)加快内部停车场(库)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5.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预留安装条件100%,充电桩建设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
来源:上饶市人民政府2023-10-09
重点对政府、医院、学校、酒店等公共机构应进一步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加强公务用车用油定额管理和考核,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力度
来源:桃江县发改局2023-10-09
积极推进电能替代,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推动公务用车、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快车用充电桩、加氢站等交通续航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9
鼓励绿色出行和运输,除执法执勤、赛事保障用车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原则上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运输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货车。(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来源:桃江县发改局2023-10-08
来源:苏州市政府2023-10-08
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编制计划,使用财政资金配备更新的公务用车(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10-07
9月26日至27日,国管局在河北雄安新区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现场会暨全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会议强调,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各项政策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
来源:贵州省工信厅2023-10-07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强化公务用车示范作用,2024年起,全省党政机关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无适配车型等特殊情形外,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09-25
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全面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2023-09-25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区、乡镇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的推广应用,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2023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当年采购量的20%,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