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03-23
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可以责令排污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21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来源:广西生态环境厅2022-03-21
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来源:北京生态环境2022-03-1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8
码头扬尘污染防治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码头堆放、装卸和运输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治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3-18
目前,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整治。图为现场检查发现生产废水通过厂区管道直排沟渠...2022年2月28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7万元,并责令其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17
(二)举报下列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1.未经批准,擅自关闭、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2.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后,拒不执行的,或未完成治理任务、擅自恢复生产的;3.较大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17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3-15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设置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监测装置,在线监控、监测装置未与监管平台联网或者未正常运行的,由水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8
对各级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及合法守规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督查交办问题企业,要“一事一办”,注重举一反三,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突出的,坚决依法查处整治。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03-03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02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3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经项目所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生态徐州2022-02-16
2.日数据一个自然月内累计超标5天以上(第十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应当依法责令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14
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确保扬尘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达标的停产整治,加强堆场扬尘治理,加大对各种料场堆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业企业贮存的各类易扬尘物料密闭管理,加强厂区内物料运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09
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26
第七十三条【排污者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24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01-24
各级各部门对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按照“4+1”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即惩罚3倍减排量、拘留、吊销排污许可、停产整治、公开曝光。
来源:云南发布2022-01-24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