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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3

      二、严格落实电价降价和优惠政策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转供电环节电价及收费的有关规定。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总额为限。...我省高度重视转供电价格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集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问题,转供电违法加价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地区、行业转供电主体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加价行为。

      来源:新华社2020-10-23

      督查发现,转供电环节的内部配电系统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经营者投资建设,且转供区域往往内部物理空间改造频繁、终端企业不拥有产权,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多不具备一户一表计量条件。...为确保降电价红利“应享尽享”,国家电网公司客服中心推出“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功能,主要面向转供电环节终端用户提示疑似不合理加价风险等级,为政府部门清理规范工作提供支撑。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3

      四、加大转供电环节电价整治力度各级发改部门和电力公司积极配合,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利用单位门户网站、供电公司营业厅、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使广大转供电主体知晓政策。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0-22

      湖北发布紧急通知 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10月16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紧急通知,称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进一步压实压紧部门职责责任

      如何查处转<mark>供电环节</mark>不合理的加价行为?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2020-10-22

      04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着力点加强转供电环节督查,有助于清理、规范和查处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商业主体存在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问题,切实扭转相关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0-10-22

      红码表示转供电环节加价风险程度为疑似高风险,绿码为疑似低风险。...据了解,目前我省大部分转供电主体均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但也存在少数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0-10-21

      青发改价格〔2020〕110号)、《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及明确支持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402号)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2020-10-21

      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紧急通知,称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进一步压实压紧部门职责责任。...二、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执行销售目录电价政策和转供电价格政策,维护价格政策的严肃性。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0-10-21

      要持续提升服务品质,不折不扣执行国家阶段性降电价政策,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落实好公司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九项举措,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2020-10-2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紧急通知,称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进一步压实压紧部门职责责任。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0-10-21

      青发改价格〔2020〕110号)、《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及明确支持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402号)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10-21

      ,严格执行目录销售电价和2020年2月1日起实施的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但部分转供电主体仍然存在未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在转供电环节加价收取电费问题。...为保证降低电价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3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5号),要求省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1

      各转供电主体要对照政策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费执收,不得违规加价。...二、严格规范转供电环节电费执收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总额为限。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10-12

      (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推广“转供电费码”大数据服务,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打通电价降低“最后一公里”,督促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20.推广“转供电费码”大数据服务,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打通电价降低“最后一公里”,督促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0-10-1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为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费负担,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管局2020-10-12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收费政策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0〕年347号)有关规定,现将转供电电费收取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来源:凤翔县供电分公司2020-09-29

      通过电话和实地走访,及时将政策详情告知客户,切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地方经济发展;同时,继续履职做好优惠电价落实工作,加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宣传,确保国家延长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2020-09-28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转供电政策最全梳理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2020-09-27

      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87号),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要求电网企业主动服务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实现电力直供

      来源:亮报2020-09-23

      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8月15日,邵武市的陈先生从国网福建电力微信公众号上了解到“网上国网”app推出了“转供电费码”后,立即申领。...自“转供电费码”上线以来,国网福建电力全面推广“转供电费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转供电环节的电费结算,打通各项电费优惠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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