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2015-08-18
《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突出矛盾的主要方面,紧扣对生态环境负面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的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行为设定追责情形,不搞面面俱到...为了发挥干部选拔任用的指挥棒作用,《办法》明确规定,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按规定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