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1-05
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其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十九条 实行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制度,农用地应当划分环境安全区、环境警戒区与环境污染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或者依法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未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及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的;(二)建设项目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