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6-17
所谓“绿电交易”,是指在现有电力中长期交易框架下设立的可提供绿电消费认证的独立交易品种。其不同于以往无认证的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交易,以及可再生能源与火电等其他电力同等交易。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6
(调频)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调频市场月度总补偿费用由发用双方按比例分摊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逐步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纳入市场主体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2-06-1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中称,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深化配售电改革,完善售电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6-16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5
配售电企业在批发市场对应交易类型的成交价格指当月配售电企业对应类型的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在批发市场开展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情况下,若零售用户与其代理的配售电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确认结算方案,则按照当月用电侧批发市场相应类型中长期交易成交价格作为零售用户结算电价。
来源:能见2022-06-15
雷区四:中长期交易成交比例测算不准目前中长期交易并不是报多少就能成交多少,交易过程中往往需要综合考虑总体交易量大小、参与交易的装机容量及交易当月的风光资源情况等多种因素,对交易成交比例进行测算,然后结合新能源场站交易月份的发电能力确定申报量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2-06-15
参与中长期交易的有14个省区,参与方式为大用户直供交易、跨省跨区外送交易、风火置换交易、风电清洁供暖交易等;首批现货市场试点中,有山西、甘肃、山东、蒙西4个省区开展新能源现货市场交易;绿电交易方面,2021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2-06-15
6月10日下午,江苏射阳县供电公司负责人带队走访江苏沙印集团射阳印染有限公司,详细介绍《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本月交易日程安排,帮助企业为自备电厂参加转公用后的首次市场化交易做好准备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4
(调频)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调频市场月度总补偿费用由发用双方按比例分摊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逐步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纳入市场主体详情如下:...相关阅读: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省内燃煤机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核电参与现货市场辽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各类中长期交易合约应约定功率曲线或曲线形成方式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2-06-14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2-06-14
其次,从机制建设角度看,新能源参与中长期交易是有益的。现货市场能够激励调峰资源增加并用好调峰资源,但其建设需以中长期交易为基础。...由以上可见,新能源开展省间外送中长期交易并不一定能促消纳,省间外送中长期交易对消纳的作用关键在于外送交易曲线与省内调峰需求的匹配情况,与新能源是否是交易的参与者无关。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3
1.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细则中提到,现阶段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含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电网企业,逐步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纳入市场主体范围。
该规则体系包括《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和《辽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零售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2022-06-13
辽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中提到,各类中长期交易合约应约定功率曲线或曲线形成方式。现货市场运行时,中长期交易合约仅作为结算依据管理市场风险,不作为调度执行依据。
来源: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2-06-13
规范开展中长期交易,加大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参与力度,全力争取外电资源。着力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2-06-10
第三十一条【省内中长期】交易双方带曲线开展交易。...第二节 基本要求第二十九条【交易范围】主要包括省间中长期交易和省内中长期交易。第三十条【省间中长期】省间中长期交易结果作为省间现货交易的基础,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共同构成省内现货市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