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19-1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
来源:中新经纬2019-12-13
如果有了政府严格监管、企业自证清白、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社会信任就能构建起来。“这项探索如果在垃圾焚烧行业成功了,我个人认为,今后还可能推广到电力、化工等行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9-12-13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能源消费方式转变,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清洁能源消费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清洁能源行业管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13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源头控制、综合防治、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制度。
来源:河北新闻网2019-12-12
四是加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加大有奖举报的力度,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攻坚行动中来,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约型的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积极构建生态环境全社会的共治的体系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12-11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9-12-11
迪皮埃风电叶片(扬州)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年产1000片 2.5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叶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为让广大的公众具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0514-80926396邮 箱:jiangsubaohai@163.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1)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11
020-83028524电子邮箱:904078836@qq.com2019年广东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规范我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其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2019-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邵阳市新邵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选址
来源:建筑模拟2019-12-10
4、结束语鉴于我国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运作环境尚不成熟等原因,当前水源区的生态补偿模式仍以政府补偿模式为主,政府保障和公众参与两种辅助机制下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为辅。
来源:华西交运煤炭研究2019-12-10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9年7月22日公告,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09
大力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水平。加大舆情应对引导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08
第十条【宣传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第十一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水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水环境保护的权利,并负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或损害水环境行为的,有权进行检举。
来源:北京日报2019-12-06
在加强社会共治方面,规定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明确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居民个人应当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19-12-05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遵循减量化、资源化
来源:襄城县人民政府2019-12-0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就襄城县静脉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04
第三条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遵循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利用、严格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