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市柯城区经信局2023-07-25
如企业未提出建设期验收的,竣工后30天内,由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汇总提交验收申请至区经信局,区经信局牵头柯城资规分局、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投资合同》和《出让合同》对建设期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估,并形成...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柯城区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意见汇总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