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论评2020-10-27
三、将疫情防控形成的优势转化为垃圾分类的优势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北京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部署,大规模的宣传教育、系统化的组织动员不能如期开展,社区和单位垃圾分类桶站的建设配备难以及时到位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0-27
8监督管理8.1 应急宣传教育市、区宣传部门负责预警条件下的应急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及媒体依据应急预案,全面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市民对降低大气污染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25
专项规划应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明确分类投放督导员队伍配置标准、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设施的设置原则、配置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任务进行合理布局和科学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0-23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流域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机构应当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流域生态保护意识。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10-23
第十一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应当将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并督促落实。
来源:中国人大2020-10-23
(一)法律学习宣传普及不够,法律责任落实有差距法律第10条对法律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作出规定。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0-22
(5)宣传教育组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副组长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新闻传媒中心等。主要职责: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
来源:汕尾日报2020-10-22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防治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2020-10-2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途径,宣传电力线下违章植树、违章建筑的危害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引导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电网安全和公共安全意识。
来源:中国网2020-10-19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同时,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弱,法律实施也仅有一年多时间,在法律宣传教育、日常执法监管等方面确实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来源:河南省济源供电公司2020-10-16
同时,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公司短信服务平台和供电服务窗口,提前做好电力通道防山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2020-10-16
要打造“数字经济第一城”的杭州,在垃圾分类信息化新浪潮下,主动靠前,“目前逐步形成了具备分类标准完备、责任体系健全、宣传教育到位、人人动手参与、设施配置科学、智慧管理先进、执法保障有力、考核评价科学等特点的垃圾分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16
(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九)聚焦全民参与,抓好公众宣传教育。21.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固废利用处置企业接受公众参观,化“邻避”为“邻利”。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15
第三十五条 市、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的分类意识,培养分类习惯,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公众开放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来源:三湘都市报2020-10-10
对于处罚问题,“执法实施月”专项行动期间,将秉持“教育劝阻为主,处罚惩戒并举”的原则,以宣传教育为主,但对于屡教不改和情节严重的个人或单位,将会依据《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来源:佛山人大2020-10-10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10-06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国网宁海县供电公司2020-09-30
同时,对道路沿线的群众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发放《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常识》等宣传资料和宣传画册,通过浅显易懂、图文并茂的漫画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知识
来源:川观新闻2020-09-30
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禁止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条例》明确职能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垃圾产生者、管理责任人、垃圾处理运营企业等在生活垃圾管理、源头减量、宣传教育、监督指导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29
第九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第七九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