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物价局2018-02-2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完善电采暖价格支持政策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供暖...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3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