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2-07-07
结合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城际快充设施建设,加快在高速公路、交通枢纽、大型商贸区等区域布局公共充电设施,推广公用快速充电站。...结合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城际快充设施建设,加快在高速公路、交通枢纽、大型商贸区等区域布局公共充电设施,推广公用快速充电站。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2022-07-07
第四十七条【充换电设施】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所有车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公共停车位优先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办公楼和商业综合体建设充电设施。第四十八条【责任分界】供用电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依据,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来源:国网河北电力2022-07-07
此前,国网河北电力受河北省发改委委托,由国网河北电力营销中心开发建设充电设施综合服务平台,至2020年已实现在冀充电桩的全面接入。...目前,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具有电动汽车接入、车桩档案管理、车桩监控、车辆轨迹查询、充电设施补贴管理、车桩数据分析等90余项功能。
来源:海盐县发改局2022-07-07
一是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在嘉兴地区率先开展《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十四五”布局规划》制定,全面梳理县域电动汽车保有量现状及充电设施情况,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分析各类电动汽车充电行为特征,并制定车网友好互动策略。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7-07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7日,国家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同时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2-07-07
考虑到公园改造即将结束,停车场充电设施安装的时间有限,杨斌与公园改造建设方对接,带领团队来到正在改造的公园北区停车场,开展现场勘查。
当前,智慧虚拟电厂平台已与特来电、小桔充电等充电运营商开展合作,让新能源汽车以柔性充电和分时调节等方式参与电力平衡,同时也提升了充电设施的运营经济性。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07-06
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居民社区充电设施安装。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充电便利性。提升对重大战略的支撑保障能力。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2-07-06
第二章 负荷侧市场主体第四条 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
第二章 负荷侧市场主体第四条 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湖南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则中提到,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7-06
第二章 负荷侧市场主体第四条 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5日,湖南能监办印发《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文件提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可以参与交易,电力用户可独立参与市场交易,也可通过负荷集成商以虚拟电厂聚合方式参与市场交易
第二章 负荷侧市场主体第四条 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南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湖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则中提到,负荷侧主体是指在湖南电网独立用电,单独计量的直供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及负荷聚合商等市场主体
此次备案的用户侧储能主要应用在工业园区、充电设施两种场景下。
7月5日,天津日报消息,今年天津市计划新增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超3000台。...今年天津市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新能源车辆的特点和充电需求,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遵循“快慢结合”的技术导向,分类有序建设充电设施。
来源:重庆市经济信息委2022-07-05
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10%;各镇街集镇、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3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07-05
居住小区及其公共领域新建的充电设施应当具备有序充电功能,鼓励对存量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改造,实现网、桩、车智能融合发展。...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7-05
“未来,公共充电设施也应以功率较大的直流充电桩为主来进行引导和建设运营,随着大功率充电技术的逐步完善和应用,公共充电场站的‘加油站模式’也有望实现。”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