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3
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逐步实现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干渠支渠斗渠的计量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1
执行;所称排污特征值系数按照《排污特征值系数表》(附件2)执行;所称污水排放系数为0.85,环境保护部、税务总局对于污水排放系数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所称用水量依据水费缴费数据或者按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设施确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9
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及退水净化与处理,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进一步削减低污染水带来的入河污染。大力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3
坚决查处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违法取水行为,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威慑力。26. 依法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执法巡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0
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运转不正常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安装或维修更换;逾期不安装或不维修更换的,应当按取用水设施连续运行最大取用水量给予计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6
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全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32万亩左右。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6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34.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开展万亩以上灌区农业用水斗口标准化计量示范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干渠-支渠的计量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1
用水量依据水费缴费数据、水资源费单据或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设施确定。第八条 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用水量依据水费缴费数据、水资源费单据或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设施确定。4.第八条明确了我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税额适用标准。5.第九条明确了核定征收纳税人首次申报时进行信息采集的要求。
来源:福建水利信息网2018-03-01
同时,要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健全计量设施,促进农业节水增效。4.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快河(湖)长制、水权交易、水利工程3个管理办法和闽江流域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
来源:中国水利网2018-02-28
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同步建设田间工程和用水计量设施。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推进灌溉信息化和智能化。
来源:中国水利网2018-02-24
安排190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132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基本完成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同步推进灌区用水计量设施、田间渠系配套,加快灌区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8
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日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主管税务机关依此计征水资源税。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6
第二十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或参考历史平均水量核定取用水量。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以此计征水资源税。
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每日24小时连续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或者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水利厅确定的其他方法核定取用水量。
来源:能源圈2017-12-25
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等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行业中,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主要原因有以下四方面:一是发电行业数据基础较好、产品单一,主要是热、电两类,排放数据计量设施完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2
第十八条 纳税人应当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的,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转不正常的,依据情形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或者参考历史平均取水(排水)量核定。
来源:国是直通车2017-12-2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19
5.4.2餐厨垃圾处理厂应设置计量设施,汽车衡应设置在物流入口处称重汽车进厂方向的右侧,汽车衡的进车端和出车端平坡直线段的长度不应小于一辆车长。...5.4总图设计本节提出了以以预处理车间为主体进行总平面布置的理念,并增加了计量设施、洗车设施及停车场、进入卸料厅坡道设置等的要求。6技术路线6.1一般规定本节是对餐厨垃圾处置模式的一般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18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或者市级财政、税务、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方法核定取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