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6
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津环规范〔2021〕1号),对举报重点行业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转移含重金属废物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来源:南通生态环境2022-06-15
为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6月,海安生态环境局通报了涉及大气、水、危废、建设项目等十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泰安环境2022-06-12
鉴于当事人立即采取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措施,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经集体讨论部分采纳当事人陈述意见,依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第八条之规定,在裁量表确定罚款金额基础上减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0
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平台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举报通道,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有奖举报机制,激发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来源:郑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6-08
全面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受到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表扬。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08
制定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坚持无过错无危害不处罚原则,对 10 项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无主观过错、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2-06-06
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2022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
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2022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配合)二、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今年2、3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06
制定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坚持无过错无危害不处罚原则,对 10 项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无主观过错、违法情节轻微 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06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6-01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治理的良好局面。(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01
来源:濮阳环境2022-05-30
无人机助阵环境执法,扩大违法问题发现渠道,精准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使得执法人员可快速反应,精准出击。...案件启示:环境执法通过无人机、在线监控、用电监管、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和巡查,切实减少了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扩大问题发现渠道,精准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使得执法人员可快速反应,精准出击。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05-29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持续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精准发现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启动现场检查衔接机制,高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05-29
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和线索材料。...第三条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坚持鼓励举报、分类管理、分级奖励、谁查处谁奖励的原则。第四条 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实施统筹监督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9
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场所从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
来源: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2022-05-27
,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将相关信息告知资金融出方:(一)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二)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三)发生对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事件的;(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