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保3652020-12-0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环发〔2020〕50号)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2011/t20201123_3457653.html5、《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来源: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0-11-24
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附件表13-4对违法责任人员的裁量标准(裁量起点25%;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程度尚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0%;主观态度重大过失11%;责任主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根据上述规定,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附件表13-4对违法责任人员的裁量标准(裁量起点25%;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程度尚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0%;主观态度重大过失11%;责任主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11-04
完善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一体化工作。(十六)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04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0-10-29
执法统一方面省级层面同步印发、同步实施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在示范区率先落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0-27
制定基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范专用裁量表和通用裁量表,统一细化、量化裁量幅度。探索电子化裁量系统的开发运用,以系统裁量代替人工裁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0-13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0-1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9-11
联 系 人:朱蛟龙 028—80589120联系邮箱:312419006@qq.com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为
来源:海美侬环评2020-08-14
12、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罚”“轻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20〕33号)摘要:《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和《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0-08-07
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什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等予以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二、《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下简称《基准规定》)适用范围是哪些?《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三、《基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7
附件:1.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文2.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6月9日附件:20200604 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5
第五条 本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裁量采用百分比模式。...第四条 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遵循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合法原则。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1
注:本部分参考《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制定。...注:本部分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参考《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0
政策法规处2020年6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政策解读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什么?...二、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适用范围是哪些?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三、《基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详情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来源:环保圈2020-07-23
7月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企业“8种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张忠莲表示,这体现了“当宽则宽”的原则,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16
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修订完善《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在长三角区域和一体化示范区协同实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15
三、关于新旧裁量基准的衔接适用《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和《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鲁司〔2020〕35号)明确了8项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
来源:山东环境2020-07-03
7月1日起,《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