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05-30
进一步规范、完善排放检验制度,落实机动车检测维修(im)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和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和联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5
各地级以上市要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系统,提升上传数据质量,定期排放检验数据全部上传到省级平台(上传率达到95%以上)。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05-15
严格监督管理,加大新车生产环保一致性、在用车环保符合性、在用车环保检验等监管力度,实现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和联网。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燃油品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7
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
来源:博州政府网2018-04-13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确保检验数据质量。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化联网,强化排放检验信息联网核查,稳步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
来源:新华日报2018-04-06
(五)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04-03
加大新车生产环保一致性、在用车环保检验等监管力度,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全国联网,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和联网。11.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5
第五十七条【信息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本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安全技术检验、维修、报废等信息共享机制。...第四十七条【环检机构监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实施检测,检测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共享。
来源:济南市环保局2018-02-07
做好老旧高污染车辆提前淘汰工作,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与遥感检测数据分析工作。进一步排查vocs排放情况,做好印刷行业和汽车维修行业企业vocs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大众日报2018-02-05
8.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2018-01-19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公安部门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信息联网。...第十八条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业务的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二)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数据信息网络,并与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系统联网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12-06
严格监督管理,加大新车生产环保一致性、在用车环保符合性、在用车环保检验、油品质量等监管力度,实现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和联网。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11-1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六)加强机动车监管,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1.2017年底前,建成国家、省、市和检验机构四级联网的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实行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和污染排放等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31
8.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27
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9-19
加大新车生产环保一致性、在用车环保符合性、在用车环保检验、油品质量等监管力度,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全国联网,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和联网。2.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7
(责 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六)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完成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 汰任务1.2017 年底前,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机动车排 污监控平台,实行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和污染排放等数据信息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7-17
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管局(4)实施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7-13
建立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对尾气检测未达标的车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维修,经维修后仍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03
强化在用机动车和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有效衔接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