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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暗管”相关结果132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03

      氮氧化物等超标 污染物的;(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四)通过暗管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2021-11-03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2021-10-29

      截至10月21日,执法人员已对141家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涉水企业生产工艺中产排污环节、废水的收集贮存和处理等情况,共发现问题企业4家,其中2家已完成整改,剩余2家涉嫌利用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9

      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跨域倾倒、走私废物以及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山东环境2021-10-28

      典型案例2山东青岛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1年5月24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和城阳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青岛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10件,涉及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9市,涵盖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及时收集、处置畜禽粪污,超标排污、暗管排污

      如何认定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10-28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同时,为了更加明确实务中对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情形的认定,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中对于“暗管”、“渗井、渗坑”和“灌注”等进行了界定,2008年原环境保护部出台的

      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应当处罚几次?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10-26

      【案例评析】本案中,企业将超标的养殖废水通过暗管直接外排,生态环境局对“暗管排污”和“超标排放”分别进行了处罚。对于此类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处罚几次?

      来源:伊春市生态环境局2021-10-25

      处罚意见:该污水处理厂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

      擅自停用进水旋流沉沙池 污水达标排放仍被处罚60余万!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整理2021-10-24

      现就有关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管理规定的违法排污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认定 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保部门可以认定为“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1.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2.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10-22

      案例二 李某林、王某、畅某建、李某义等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案情简介】根据举报线索,2021年4月8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会同枣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联合调查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将李某林、王某、畅某建、李某义等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暗管排放有毒物质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1-10-20

      如重庆麦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涉嫌通过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案、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排放有毒酚类物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和重庆智红机械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犯罪案。...本案使用暗管排放含总锌和总镍的重金属污染物,属于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10-20

      【法律依据】该公司通过暗管和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2021-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2021-10-18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山东环境2021-10-15

      典型案例2山东青岛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1年5月24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和城阳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青岛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10件,涉及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9市,涵盖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及时收集、处置畜禽粪污,超标排污、暗管排污

      来源:裁判文书网2021-10-15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盘点中央环保督察“垃圾”案例!哪类问题最多?后续效果如何?

      来源:环保圈2021-09-30

      在青海海北州,有部分垃圾填埋场设置暗管,渗滤液直排环境。在天津津南区,大量渗滤液长期积存,环境风险突出。在云南景洪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多次、长时间停运,直排污染环境。...它们分别是:▼青海海北州部分垃圾填埋场设置暗管渗滤液直排环境▼天津津南区大韩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问题突出▼云南省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广西北海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

      来源:VOCs前沿2021-09-29

      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2021-09-28

      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篡改监测数据 违反水污染防治法 天水市污水处理厂被罚53.2万元

      来源:二三里资讯2021-09-23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9月22日,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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