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022-01-25
8.2 在传播路径上采取隔声、消声措施,来控制噪声的影响,使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的规定,对建筑物内直接噪声源控制应符合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24
噪声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光伏产业项目营运期要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来源: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01-20
来源: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2-01-20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装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来源:金台区人民政府2022-01-19
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2-01-11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2-01-11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30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破碎机、刮板机、提升机、干燥机、空压机等,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不同噪声源特点采用基础减震、加消声器、隔声罩等减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来源: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1-12-28
(3)噪声控制要求:本工程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来源:中国人大网2021-12-25
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对已经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1-12-24
机器设备基础减振后,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不会产生噪音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22
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七条 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2-17
7.1.3噪声控制的测量方法及测点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规定。7.1.4 进、出水样自动取样器应定期保养、维护。...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2.4.5各种化学药剂、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药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备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完善的规章制度。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2-15
11907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911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3
第三节 严格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鼓励企业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和减振等治理措施,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1-12-09
运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
来源:大连生态环境2021-12-06
大连市金州前石永峰空心砖厂超标排放噪声污染物接群众举报,金普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连市金州前石永峰空心砖厂噪声扰民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现场监测,该砖厂南厂界噪声值为65db(a),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1-30
2.施工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保护建设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来源:上海人大2021-11-29
第五十五条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排放的环境噪声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