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31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31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经项目所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3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30
陕西省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对清单内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广财税、金融、信用评级等方面的联合激励措施,审慎采取查封、扣压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来源:EEHS2022-03-30
第三十三条(一)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应的违法行为:无证排污。...第三十四条(一)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应的违规行为:超标排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29
逾期仍达不到的,有关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来源:佛山生态环境2022-03-26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珍环社2022-03-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03-23
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可以责令排污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21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来源:广西生态环境厅2022-03-21
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来源:北京生态环境2022-03-1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8
码头扬尘污染防治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码头堆放、装卸和运输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停产整治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3-18
目前,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整治。图为现场检查发现生产废水通过厂区管道直排沟渠...2022年2月28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7万元,并责令其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3-17
(二)举报下列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1.未经批准,擅自关闭、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2.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后,拒不执行的,或未完成治理任务、擅自恢复生产的;3.较大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17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3-15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设置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监测装置,在线监控、监测装置未与监管平台联网或者未正常运行的,由水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8
对各级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及合法守规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督查交办问题企业,要“一事一办”,注重举一反三,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突出的,坚决依法查处整治。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03-03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02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