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人大2024-10-11
第五十六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或者监控装置,保证正常运行。以焚烧方式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飞灰、废活性炭等,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2024-08-13
第十三条 【集中处置设施共享共建】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工业固体废物转运、利用处置等设施布局,鼓励跨县(市、区)域合作,加强设施共享共建。
来源: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05-14
当前雅安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已满足处置需求,因此,我市暂不支持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雅安市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规模5.4785万吨/年)已于2023年底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满足全市需委外处置类别危险废物产生量(类别)的需求,因此,我市暂不支持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